6月24日上午9点,普利斯特教授“Three Lectures on Paraconsistent Logic and Dialethesim”(亚相容逻辑与双面真理论)系列讲座的首场讲座:“An Introduction to Paraconsistent Logic”在文科楼222会议室举行。本场讲座由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胡扬副教授主持、香港浸会大学宗教与哲学系陈强立教授应邀担任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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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胡扬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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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Graham Priest教授


讲座伊始,普利斯特指出,掌握亚相容逻辑是理解双面真理论的前提。在经典逻辑中,爆炸原则(对于所有 A 和 B:A,¬A⊢B)成立。而若爆炸原则不成立,则逻辑后承关系就是亚相容的。

爆炸原则在古希腊时期并未得到承认,首个倡导爆炸原则的是帕维庞蒂尼派(Parvipontinians)的逻辑学家威廉(William)。

根据经典逻辑与其他非经典逻辑,爆炸原则都是有效的,其原因是:不存在A 和 ¬A 同时为真的情况。20世纪中叶后,许多不同类型的亚相容逻辑应运而生,这种逻辑允许 A 和 ¬A 同时存在。LP逻辑是其中一种。LP 的语义与经典逻辑的语义完全相同,唯一的不同是:在某些情况下,真和假可能会重叠。这种逻辑也被称为 FDE(First Degree Entailment)。

亚相容逻辑的应用遍及诸多领域,如数据处理、科学理论(玻尔的原子量子理论)、哲学理论(黑格尔的哲学理论)和数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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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陈强立教授


期间,普利斯特逐一回应了参会者提出的所有问题,如能否给出LP系统的更多细节、能否举出矛盾命题的示例等。



6月24日下午2点,普利斯特教授“Three Lectures on Paraconsistent Logic and Dialethesim”(亚相容逻辑与双面真理论)系列讲座的第二场讲座:“An Introduction to Dialetheism”在文科楼222会议室举行。本场讲座由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廖彦霖副教授主持、华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Adam Michael Marushak特聘副研究员应邀担任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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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廖彦霖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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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Graham Priest教授


讲座伊始,普利斯特给出了双面真理论(Dialetheism)的定义。双面真(dialetheia)是 A 和 ¬A同时为真的命题。双面真理论是关于双面真命题存在的观点。“双面真理论”这一术语由普利斯特和卢特雷(Routley)于1980年提出。值得注意的是,双面真理论应与主张所有矛盾为真的平庸论(trivialism)相区别,前者仅承认部分矛盾为真,且可由亚相容逻辑进行刻画。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捍卫了无矛盾原理。双面真理论与无矛盾原理背道而驰,对一直是西方哲学的正统思想的无矛盾原理提出了挑战。普利斯特的著作《走进矛盾》(In Contradiction)是第一部全力捍卫双面真理论这一观点的作品。

双面真理论不仅适用于自我指称的悖论,还可应用于不一致的法律、芝诺箭矢悖论、边界和不可言说的对象(如上帝、存在)等。

初次接触双面真理论的人往往会诉诸爆炸原则来反对它,但这样的反对意见只是乞题,因为双面真理论者不会接受爆炸原理。更实质性的反对之一是人们无法相信矛盾,因此双面真理论实际上令人难以置信。对此,普利斯特认为大多数人都相信矛盾。更实质性的反对之二是矛盾无法被理性地相信。普利斯特指出,理性选择有很多标准:数据的充分性、简单性、统一性等等,当一个理论在相关标准下总体表现最佳时,相信该理论才是理性的。因此,一个矛盾的理论可能在理性上是可信的,因为它在很多标准上具备理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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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Adam Michael Marushak特聘副研究员


期间,普利斯特逐一回应了参会者提出的所有问题,现场讨论气氛热烈。



6月25日上午9点,普利斯特教授“Three Lectures on Paraconsistent Logic and Dialethesim”(亚相容逻辑与双面真理论)系列讲座的最后一场讲座:“Objects that are not Objects”在文科楼222会议室举行。本场讲座由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梁贤华副研究员主持、香港浸会大学宗教与哲学系陈强立教授应邀担任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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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梁贤华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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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Graham Priest教授


首先,普利斯特教授指出,许多哲学家都曾困扰于这样一个问题:根据他们自己的标准,那些被当作对象(object)的事物其实并非对象。他举例如下: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给出了语言和世界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基于“形式”(form)的同构性,且“形式”本身并非命题或事态的组成部分,其作为结构要素理应无法被语言描述,而他却在书中大量讨论了“形式”概念;根据海德格尔的理论,“存在”(being)本身不是一种“存在”(对象),谈论某物则是把它视作一种对象,而他却对“存在”进行了细致讨论;弗雷格通过区分对象与概念(Concept)解决命题/事态的统一性问题,对象可通过名称指称,而概念具有“不饱和性”(unsaturated),需通过对象填充形成完整命题,但用语言指称概念时,该短语本身成为对象,这会导致概念必须既不是对象(因其不饱和性)又是对象(因其被语言指称)。

之后,普利斯特教授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应对方案。他分别给出了对“x是一个对象”和“x不是对象”的论证,指出若“x是任意对象或者不是一个对象”,则x等于x并且x不等于x。他也探讨了“同一性”(identity)在亚相容逻辑语境中的运作机制,认为可以允许“d既是一个对象又不是一个对象”的情形。并且他在“T-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析指称(Denotation)关系的“D-模式”,据此模式可推出d既有名称(可言说),又无法被任何名称指称(不可言说)。

最后,普利斯特教授作出结论。尽管n并非一个对象,但关于它的陈述在语法上完全成立。Pn是一个合乎语法的句子,因为n是一个完全有效的句法名称。它还具有完全清晰的意义:n满足谓词P。因此,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尔在这一点上是错误的。若Pm要指称一个对象x,则m必须是x的名称。n没有名称。因此关于n无可言说。由此可见,维特根斯坦与海德格尔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不过,人们其实也能对n有所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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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陈强立教授


讲座结束前,陈强立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与评论,并就普利斯特教授认为的“某些统一因素(如形式、存在、概念)具有双重属性”可能引发的问题与他本人进行了商讨。之后,在场师生积极踊跃提问,普利斯特教授逐一进行了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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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ham Priest教授与熊明教授闭幕合影


最后,由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熊明教授对本系列讲座作闭幕致辞,讲座在与会师生热烈掌声中结束。



文字|莫宝玲 张博文

图片|刘欣

编辑|张怡

审核|廖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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