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至31日,我中心胡泽洪教授应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波教授邀请,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做逻辑与哲学系列讲座的第96讲与第97讲。以下内容整理编辑自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官网新闻。

“真理论研究的逻辑哲学反思”

3月30日下午,逻辑与哲学系列讲座第96讲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振华楼 B107 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 “真理论研究的逻辑哲学反思”,由陈波教授主持,胡泽洪教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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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泽洪教授主讲

讲座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在第一部分,胡教授对真、真理与真理论等主要概念进行了辨析。他认为,对于truth,通常的译法就是真理,但从逻辑学、分析哲学与语言哲学的角度,将truth译成“真”而非“真理”更为恰当:真(truth)就是指其值为真的语句、命题、信念或断定,简言之,真就是(一个个的)真语句、真命题、真信念或真断定。在这种理解或解释下,我们可以将逻辑学与西方哲学中的“真”(truth)与我国传统哲学认识论中的“真理”作一如下的比较:前者一般把一个个具体的真命题或真语句称之为truth,后者则倾向于将真理看作是由许多真命题或真语句组成的理论体系,因此,在前者的语境下说某一命题或语句是truth是很平凡的,而在后者的语境下说某一理论或思想是“真理”则是比较非凡的;前者对truth的分析是静态的、抽象的、不考虑语境的,后者对“真理”的分析则是动态的、具体的、把某一真理放在具体的语境之中的,因此,也可以说,前者主要是语义的研究,后者主要是语用的研究。

传统上,关于真的研究主要包括:可以言说真假的是语句、命题、信念还是断定?说一个语句、命题、信念或断定为真是什么意思?用什么样的办法去检验一个语句、命题、信念或断定的真?这三个问题其实质也就是关于真的载体、真的涵义与真的检验方法。到了现当代,关于真的研究不断技术化、逻辑化,除了上述传统的关于真的研究内容,至少还包括:“是真的”是不是一个实质性的谓词?“是真的”作为谓词用来修饰一个语句、命题、信念或断定是否是多余的?真是否是不可定义或不需定义的?如何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定义真谓词?能否用公理化方法研究真?真与悖论之间具有什么样的关系?围绕着上述问题,逻辑学家和哲学家进行了各种关于真的研究,形成了关于真的各种理论,这些理论我们统称为真理论,也叫真之理论,其对应的英文表示为 theory of truthtruth theory

讲座的第二部分,胡教授对从古到今的各种真理论研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他指出,不同的观念与方法导致了真理论研究的不同层面,比如,可以有实质真理论(传统真理论)与紧缩真理论之分,可以有形式真理论与非形式真理论之分,可以有一元真理论与多元真理论之分,也可以有语义真理论与语用真理论之分,等等。这些区分,也就构成了真理论研究的多维路径:实质真理论——紧缩真理论;非形式真理论——形式真理论;一元真理论——多元真理论;语义真理论——语用真理论。

胡教授较为详细地分析了这些不同理路的真理论研究,进一步指出:第一,无论是实质真理论研究、紧缩真理论、语义真理论研究还是公理化真理论研究,都包含有哲学的研究与逻辑学的研究,从偏重来看,实质真理论的研究更侧重哲学,语义真理论与公理化真理论的研究更侧重现代逻辑,而紧缩真理论的研究则近乎介于二者之间。当然,对真理论研究做这种区分,也只是学理上的,事实上,这几种真理论的研究有时是互相渗透和重叠的。 第二,在各种真理论中,符合论是最基本和最符合人们的直观的,也是历史最悠久的,是其他真理论的理论源头与基础,但符合论本身不够清晰明白,一些概念不够确定和精致,细究起来难免出现很多问题,面临一些理论挑战。第三,从逻辑的角度看,语义真理论与公理化真理论即形式真理论是当代真理论研究的理论前沿,它代表了现代逻辑对真谓词的最新研究。

关于一元真理论与多元真理论,他倾向于多元真理论,当然是温和的多元真理论,但认为从逻辑的角度看,多元真理论作为一种新兴的元真理论,还面临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精细化。

讲座的第三部分,胡教授讨论了“逻辑真理论研究”这一概念。他指出,逻辑真理论研究可以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同时,逻辑真理论研究的广义与狭义是与对逻辑的理解分不开的,也即与逻辑的广义与狭义是分不开的。可以认为,将逻辑局限于经典逻辑、非经典逻辑,这就是狭义的逻辑,将逻辑包括传统逻辑、归纳逻辑、逻辑哲学、语用逻辑等,则是广义的逻辑。以这一标准为取向,狭义的逻辑基本上可以对应于“逻辑是研究推理有效性的科学,即研究如何将有效的推理形式从无效的推理形式中区分开来的科学”这一定义,广义的逻辑则基本上可以对应于“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与思维基本规律的科学”这一定义。

与逻辑的狭义与广义相对应,狭义的逻辑真理论研究,其主体是形式真理论研究,主要包括语义真理论与公理化真理论。广义的逻辑真理论研究,则是建立在对逻辑的广义理解基础之上。可以认为,从逻辑的视角或用逻辑的方法对真理论所进行的研究都可以是广义的逻辑真理论研究。因此,对真与真理论的研究视角与方法既可以是现代逻辑或传统逻辑的,也可以是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层面的,还可以是语用逻辑层面的。从这一考虑出发,则无论是实质真理论还是紧缩真理论的研究,甚至语用真理论的研究以及真之一元论与多元论的研究,都可以归入广义的逻辑真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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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教授评论

在评论环节,陈波教授认为,此次讲座具有理论前沿性和视野宏观性,并且建立在深刻、广泛且实质性的研究基础上,很好地概括了真理论研究的总体图景,为我们提供了关于真理论研究的新信息、新视野和新路径,极具启发性。然后,多位听众提问,胡教授认真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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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演合影


“真之符合论与融贯论:竞争与互补”

3月31日下午,武汉大学逻辑与哲学系列讲座第97讲在该校文理学部第五教学楼210教室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 “真之符合论与融贯论:竞争与互补”,由陈波教授主持,胡泽洪教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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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泽洪教授主讲

胡教授在回顾了上一次在“真理论研究的逻辑哲学反思”讲座中关于“真”和“真理论”概念的澄清的基础上,对传统真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两种理论,亦即符合论和融贯论,进行了深度的分析,并系统论证了二者在理论建构中的竞争与互补关系。此次讲座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在第一部分,胡教授系统性地考察了历史最悠久、流传最广的真之符合论。他对符合论的思想源流进行了精细的梳理:尽管亚里士多德通常被视为符合论的源头,但其基于主谓逻辑的“基于对象的符合论”与基于现代谓词逻辑的以罗素、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基于事实的符合论”是两种不同的符合论。然而,两者的核心洞见是一致的:即命题或语句的真不在于语词与语词的关系,而在于语词与世界的关系。在此分析基础上,他认为,符合论实际上涉及三个重要的问题,即真之载体、真之涵义与真之检验方法。

首先是真之载体问题,即何物为真。关于真之载体,归纳起来,至少有命题、语句、判断、信念、陈述等。胡教授对这些概念进行了逐一分析,讨论了它们之间的联系及区别,并认为,从逻辑学的视角来看,符合论总体上持命题说。然而,命题作为具有公共性和抽象性的逻辑载体,实质上表达了信念、判断等私人心理状态中公共可表达的部分,因此这一立场与信念说、判断说等等并不矛盾。

其次是真之涵义问题,即何谓为真。在经典符合论中,“事实”是定义真的关键概念。罗素将事实视为命题为真的证实者,维特根斯坦则主张命题是实在的图像。然而,胡教授认为,用事实来定义真面临着很多的的认识论与逻辑困境,正如陈波教授在《没有“事实”概念的新符合论》中指出的:首先,“事实”的概念极度模糊,难以清晰界定;其次,在面对否定命题、复合命题时,究竟是否存在对应的“否定事实”或“复合事实”备受质疑;最后,戴维森提出的“弹弓论证”更是从逻辑上对事实的边界与同一性标准提出了严峻挑战。为了化解“事实”带来的困境,学界出现了多种尝试,例如走向紧缩论(取消实质的真)、在符合论中舍弃“事实”概念(如回归基于对象的符合论)、对“事实”概念做进一步的厘清与界定。等等。

最后是真之检验方法问题,即如何为真。关于命题如何“符合”事实,学界有关联(宽泛的对应)、和谐(严格的一致)、再现或同构等不同解释。罗素与维特根斯坦曾强调严格的逻辑同构,但这在处理复杂命题时难以奏效:首先,之前提到的否定命题和复合命题的问题仍然存在;其次,某些关系性命题或价值命题也缺乏对应的事实;此外,数学命题和逻辑真的分析也无法通过对应经验事实来检验。胡泽洪教授因此赞同金岳霖的观点,即“符合”不能是机械的照相式反映,而应在更广义、更宽泛的一一对应关系层面来理解。

在第二部分,胡教授考察了与符合论构成竞争关系的真之融贯论。他认为,融贯论的基本观点是一个命题或信念的真取决于其是否与系统中的其他命题或信念相融贯,相融贯即为真,反之则为假。这涉及到我们对“融贯”和“系统”这两个核心概念的理解。

关于“融贯”,通常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融贯指系统中命题或语句的相互衍推,比蕴涵更强,但这种强要求会导致同义反复和逻辑上的循环。因此,大多数融贯论者采取广义的融贯,即相容或一致(不矛盾)。对于将融贯理解为相容或一致可能会导致预设不矛盾律或逻辑循环的批评,胡教授认为,融贯论预设不矛盾律等基本逻辑规律的真,并非其理论的致命缺陷或恶性循环,因为真理论所讨论的对象是特殊的。

关于“系统”,布拉德雷认为理想的融贯系统必须具备一致性与广博性,莱谢尔则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逻辑方案:在面对现实中不完全、甚至相互矛盾的零散信息时,融贯就是寻找这些信息集合中的最大一致子集作为真的担保。

随后,胡教授着重分析了融贯论面临的主要批评:任何命题都可能被融贯论允许为真,因为理论上,任何命题或语句都可以找到一个与之相融贯的系统。针对这一问题,融贯论者的回应在于,融贯论所指的系统并非“任意”构造的抽象系统,而是特定语境下的信念集合。然而,胡教授指出,这一辩护迫使融贯论作出了妥协,因为其预设了系统中作为起点的基础信念必须为真。为了避免无穷倒退,融贯论者实际上承认了实在的本质部分由融贯系统决定,但也部分由独立于系统的客观事物决定,由此,融贯论向符合论抛出了橄榄枝。

在第三部分,胡教授对符合论与融贯论这两种实质真理论各自的优劣,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总结性的论述。他指出,首先,符合论具有基础性地位。“主观反映客观”最契合人类的日常思维与认识直观。即使是融贯论,其作为标准的“信念集”本身也预设了符合论意义上的真,否则无法克服融贯论自身所面临的某些困境。其次,符合论与融贯论的侧重不同。如果将“真的涵义(定义)”与“真的检验方法(标准)”相区分,那么可以认为符合论更对应于前者而融贯论更适合后者:符合论的合理性更多体现在对真之本性的定义上;而融贯论的合理性则体现在提供了检验真的具体、可操作的标准上。融贯论在某种意义上部分地化解了符合论的困境。最后,符合论与融贯论适用的论域是互补的。因为两者都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命题或信念,只能处理适合自己处理的部分。描述性语句或命题、经验实证命题更适用符合论;而数学命题、逻辑命题、伦理命题以及高度复杂的理论陈述,则更适用融贯论。

由此,胡教授总结性地认为,融贯论与符合论之间兼具竞争性与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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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教授评论

在评论环节,陈波教授对胡泽洪教授的讲座表示感谢,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梳理,并对他提出的融贯论与符合论具有互补性的观点表示赞同。随后,陈波教授进一步澄清了自己的新符合论立场,以及对符合论与融贯论之争的看法。他认为,事实是语句的投射,语句概念在先,而事实在后,因此“事实”不是恰当的本体论概念,我们无需“事实”作为符合论的基础。进而,否定事实也不是独立于肯定事实之外的,而是寄生性的。他强调,真假必须是实质性属性,必须有经验性支撑和客观性的内容,因此这仍然坚持了符合论的核心。融贯论的主要贡献在于说明认知的扩展,知识建立在已有知识之上,融贯是扩展知识的检验标准。但是融贯论作为独立的理论是不足够的,因为融贯论必须设置某些具有认知特权的基础,而这种特权必须来源于外部经验。陈波教授还认为,演绎推理可以产生新知识,逻辑是扩展知识的工具。

最后,多位听众提问,胡泽洪教授认真予以回应。


图文:彭文楷

编辑:卢莉丹

初审:胡  扬

复审:伍  素

终审:熊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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